关于07年4月院内津贴的几点说明
1、2007年4月院内津贴变更,主要内容如下:
从5月起变更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,计算公式如下:
医疗保险=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粮津贴)*2%+2
失业保险=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粮津贴)*1%
月缴基数:上限4803元;下限961元。
若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工资福利科:62563353。
2、当月补发:1)、包括部分教职工因房屋变动而应退的房租、清执、收视、水电气、物管等费,若有疑问请咨询物管中心,电话:68667503;
2)、部分教职工补发的工资。
3、扣款1:1)部分教职工因房屋变动而补扣的物管、收视、房租、 清执、水电气等费,若有疑问请咨询物管中心,电话:68667503;
2)上述补发中因增资而补扣的个人所得税。
4、扣款2:新进人员补扣的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。
财务处
2007-04-23